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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 读书·写作又有不短的时间没有更新了。这些天,我拿平时写字的时间去读字了。读过之后,便不敢再随便乱写字了。
读的是小说,罗曼·罗兰的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,中文版,傅雷译。(我还没到读法文原版的水平。。。)这是本我很早以前就一直想读的名著,结果常是因为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原因或是根本忘记了,就一直没读成。直到现在,开始读了,却也并不觉得晚。
以前我读名著,无论是大仲马的浪漫主义还是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,追求更多的是故事情节。书读完了,知道是个怎样的故事。极少的时候,结合时代背景思考下作者想要表达的“中心思想”,就已经很对得起这本书了。至于新一些的小说,更加情节化,读得也快。比如我喜欢的《哈里·波特》,第五册也算不薄的一本,买回来第二天就读完了,对于我这种看书一向磨蹭的人,这也算是“惊人的”速度了。(当然,看书的速度与读者的兴趣和故事本身都有关系。)
然而,读《约翰·克利斯朵夫》,却给我不同的感觉。在这本书里,我更偏向于关注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。“精神层面”四个字太抽象了,我只引用译者的原话“……青年成长的途程就是一段混沌、暧昧、矛盾、骚乱的历史。顽强的意志,簇新的天才,被更趋顽强的和年代久远的传统与民族性拘囚在樊笼里。它得和社会奋斗,和过去的历史奋斗,更得和人类固有的种种根性奋斗。一个人唯有在这场艰苦的战争中得胜,才能打破青年期的难关而踏上成人的大道。儿童期所要征服的是物质世界,青年期所要征服的是精神世界……”
我写东西,基本是没有情节的,所以总想寻找一些简单却蕴含深意地词句,来表达思想。我深知这种过程的不易。而当我读《约》的时候,发现书中处处是这样简单却蕴含深意的亮点,许多段落篇章,是读过一遍之后忍不住回头读第二遍、第三遍,甚至更多遍的、值得慢慢咀嚼和体会的文字。浅层里,我佩服作者的写作功底,佩服译者的精辟用词;更深层的,我赞赏那些文字中精神思想的深刻性,我从中体会到作者与作品的伟大。
小说仅读了四分之一,可我对《约》书的感情,已不够用“喜爱”来形容,可以用“热爱”吧,我找不到恰当的词。我知道我与作者产生了不小的共鸣(这也正是作者写小说的目的呀!),而这些共鸣,亦是需要读者的生活经历的。我在想,也许在一些年以前,当我还生活在蜜糖里,不认识社会、凭想象定义痛苦的时候,是不会有如今看小说时的这份感动的。
不知不觉中写了不少字了,仍还有两段罗曼·罗兰的文字与大家分享、共勉:
“他(指约翰·米希尔,克利斯朵夫的祖父)对一切都感到兴趣,恨自己不是十五岁的少年,看不见下一代的奇妙的发明,没法和他们的思想交流。他有人生最可宝贵的一个德性:一种永久新鲜的好奇心,不会给时间冲淡而是与日俱增的。他没有相当的才具来利用这天赋,但多少有才具的人会羡慕他这种天赋!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:一过这个年龄,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;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,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,所做的,所想的,所喜欢的,一天天的重复,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,越来越脱腔走板。”
“一切有点儿价值的东西,它的最可怕的敌人,并非是不好的东西,——(连恶习也有它的价值),——而是它本身成了习惯性。心灵的致命的仇敌,乃是时间的磨蚀。”
伟大的文学写作,须要像克利斯朵夫对于音乐一样,具有难得的天赋。但并不是没有或者只有一点点写作天赋的人就不能写作,他们的作品也不一定就是坏的作品,我和其他许多人就属于这一类。毕竟,这世界上能被真正称为“家”的作者,只是极少数而已。 所以以后,我还是要勇敢地写“字”! 回應 (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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